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与结题工作已全面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2021年1月15日后开放进行项目申请。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管理文件。为避免后期拥堵而影响申报,建议申请人尽早登录填报。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编辑主题为“国家基金注册申请+姓名”的电子邮件,将申请人的“姓名、职称、所在学院、电子邮箱”发至chenjing@ahpu.edu.cn申请开通,之后及时关注并接收系统邮件激活申报账号。
3. 申报各节点时间安排
3月3日-7日 | 二级学院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
3月8日 |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正式稿 |
3月9日 | 申请人下载打印PDF版本1式1份(仅需本人签名),应保证纸质申请书内容与电子版一致(附件不包括代表作,但包括上传后的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等),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 |
3月10日-20日 | 科技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推荐 |
二、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结题报告在线提交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之前。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科学基金网络系统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直接联系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010-62317474)。
科技处联系人:陈静2871241,chenjing@ahpu.edu.cn
附件: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科技处